發布日期:2021-08-16 10:04:54 作者:admin
王學輝案件代理法律服務采購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一、競爭性磋商條件
項目名稱:王學輝案件代理法律服務采購項目
資金來源:自籌,已落實
項目出資比例:100%
采購人:濟南高新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項目已具備磋商條件,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供應商參加。
二、項目概況與磋商范圍
2021年2月20日,濟高發展收到王學輝訴濟高發展等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一審判決書,法院認定濟高發展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向王學輝償還借款本息501萬元并承擔部分訴訟費。
王學輝及濟高發展均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案件定于2021年8月27日開庭審理。
服務地點:招標人辦公地點(或指定的其他地點)、管轄法院。
服務范圍及內容:
1.協助招標人收集證據材料、參加庭審、發表質證意見、答辯意見,代理至案件結案;
2.協助參與調解,參加和解,完成和解協議簽署;
3.協助招標人對接管轄法院,與案件承辦法官溝通意見,及時出具分析意見,形成開庭匯報;
4.對案件有關法律問題進行解答,出具法律意見或協助公司形成匯報材料;
5.對違規律師及律所進行投訴舉報,追究責任,必要時追償造成招標人的損失;
6.招標人交辦的其他事項。
服務期限:案件處理完畢。
法律顧問費用最高限價:生效判決較一審判決(本息501萬元)降低部分的10%。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本次磋商要求供應商具備資格:
1.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律師事務所且不存在利益沖突,具有所在省(市)司法廳正式頒發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并經年檢合格;
2.律所或者分所只允許一家投標,不允許同時參與本項目投標,以分所名義參與投標的,須提供律所出具的愿為其參與本項目投標的行為以及履約等行為承擔民事責任的加蓋律所公章的授權書;
3.服務團隊負責人具有代理類似案件的經驗;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分包、轉包;
5.履行本項目義務、責任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四、報名時間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1年8月20日16點30分前將以下資料原件掃描件(要求圖片清晰可辨)發送至郵箱jigaofazhandaili@163.com(郵件中注明聯系電話及郵箱):
1、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身份證;
2、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
3、信用中國截圖。
注:報名時的資料查驗不代表資格審查的最終通過或合格。
五、公告發布媒介
本次競爭性磋商公告同時在濟南高新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山東省魯成招標有限公司網站發布。
六、聯系方式
采購人:濟南高新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山東省魯成招標有限公司
聯 系 人:邴經理
電 話:0531-55516738
郵 箱:jigaofazhandaili@163.com